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及团员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工作已经开始,为扎实地开展我校共青团团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各团支部的以下两项工作:
一、团费收缴工作
收缴时限:本学期共收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共计6个月的团费。
收缴标准:(见附件1:《关于北京建筑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1、本科生、研究生非党员且年龄在28岁以下团员的团费,每人每月0.2元;
2、教职工非党员且在28岁以下的团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请各单位于3月14日下午13:00至17:00统一将团费全额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大兴校区学院B座二层237室)。各单位可按比例份额,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和团费管理规定进行支出和使用。
二、团员统计工作
团员情况统计以统一的《北京建筑大学2017年度共青团团员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见附件3)为准,由各单位自行统计并汇总。在3月14日12:00前将“团员情况统计表”、“数据对比表”发至邮箱tuanzongzhi@bucea.edu.cn,请注明学院,纸版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交至校团委团务中心办公室(大兴校区学院楼B座237室)。
注意事项:
- 本科学生+研究生=学生总数
- 学生总数+教职工=总数
- 各年龄阶段团员数之和等于总数,29岁以上团员包括团口工作的老师
- 申请入党团员数=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数,推优数=推为积极分子的团员数。以上两项为整个学院所有统计人数。
- 团员入党数=已是党员的+在校推优入党的人数;经推优入党的团员数=在学校推优入党数。以上两项只统计上个学期的两项的人数。
- 保留团籍的党员数=未到28岁的党员和预备党员。
- 超龄团员为大于28岁的(请注意研究生)。
- 受纪律处分以及流动团员要询问具体情况。
联 系 人:陈思源 任 航
联系电话:010-61209246 13522150111
附件1:《关于北京建筑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17年度共青团团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3:《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共青团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