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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及团员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7-11-07

各学院团委:

2016—2017学年第学期的工作已经开始,为扎实地开展我校共青团团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各团支部的以下两项工作:

一、团费收缴工作

收缴时限:本学期共收20173月至20178月,共计6个月的团费。

收缴标准(见附件1:《关于北京建筑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1、本科生、研究生非党员且年龄在28岁以下团员的团费,每人每月0.2元;

2、教职工非党员且在28岁以下的团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请各单位于314日下午13:00至17:00一将团费全额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大兴校区学院B座二层237室)。各单位可按比例份额,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和团费管理规定进行支出和使用。

 

二、团员统计工作

团员情况统计以统一的《北京建筑大学2017年度共青团团员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见附件3)为准,由各单位自行统计并汇总。31412:00前“团员情况统计表”“数据对比表”邮箱tuanzongzhi@bucea.edu.cn,请注明学院,纸版需加盖学院团公章后交至校团委团务中心办公室(大兴校区学院B座237室)

注意事项

  1. 本科学生+研究生=学生总数
  2. 学生总数+教职工=总数
  3. 各年龄阶段团员数之和等于总数,29岁以上团员包括团口工作的老师
  4. 申请入党团员数=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数,推优数=推为积极分子的团员数。以上两项为整个学院所有统计人数。
  5. 团员入党数=已是党员的+在校推优入党的人数;经推优入党的团员数=在学校推优入党数。以上两项只统计上个学期的两项的人数。
  6. 保留团的党员数=未到28岁的党员和预备党员
  7. 超龄团员为大于28岁的(请注意研究生)
  8. 受纪律处分以及流动团员要询问具体情况

     人:陈思源    

    联系电话:010-61209246   13522150111

附件1:《关于北京建筑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17年度共青团团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3: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共青团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