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团系统科级干部的认定
发文时间:2016-03-07
北建大团发〔2015〕40 号
关于共青团系统科级干部的认定
近期,我校共青团系统干部出现变动,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卫巍同志于2015年10月调至校团委工作,学院决定由王刚同志接任团委书记。根据学院考察,王刚同志具有较丰富的学生教育、管理和一定的共青团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勇于开拓创新,廉洁自律,身心健康,满足北京建筑大学科级干部的各项任职条件。
按照《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试行)》(北建大党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共青团系统一名科级干部认定及调整如下。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学历 |
职务 |
工作 时间 |
科级干部 认定 |
1 |
王刚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
硕士 研究生 |
团委书记 |
2012.8 |
正科级 |
相关材料见附件1、2:
附件1:《关于选拔环能学院团委书记的请示》
附件2:《关于拟任王刚同志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的请示》
共青团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