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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我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6-03-07

北建大团发〔2015〕28 号
共青团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我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精神,共青团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决定继续加对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推进力度,评选我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并给予全方位支持。现将2015年北京建筑大学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办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二)我校2015届毕业生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运行状况较为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四)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北京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并推荐;
(五)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资金支持
1.学校对于未注册的创业团队,根据具体情况予以0.5万元至5万元的支持资金。
2.学校对于已注册的创业企业,予以3万元至20万元的支持资金。
3.学校对创业团队的支持资金由“就业创业经费定额”中支付,具体支持金额和使用要求按照本校经费使用规定执行。
(二)场地支持
    通过学校评审的创业团队,如果有场地需求,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创业团队入驻相应园区。
    目前,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可为入驻的创业企业提供40-8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地。
四、评选方式
    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各学院为单位进行,由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第二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筛选,上报拟支持的团队及资金额度。第三阶段由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最终获得资金支持。
五、具体事项
(一)申报时间:6月8日至16日。
(二)学生登陆北京高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网址:www.bjbys.net.cn
(三)学校对创业团队进行筛选并提出拟支持资金额度,上报所有参加评审的创业团队以及有场地需求的创业团队。
(四)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审定支持的团队、资金额度、场地等。
(五)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通过审核的创业团队进行后续追踪。

附件:创业优秀团队评选标准参考

共青团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9日